OCC澄清銀行可以買賣客戶的加密貨幣並外包保管

OCC的信函確認,國家銀行可以在客戶指示下購買和拋售持有的加密資產,需遵守法律。

銀行被允許將加密資產托管和執行服務外包,前提是他們與第三方保持強有力的風險管理實踐。

OCC澄清,加密資產托管服務是傳統銀行的一種現代形式,銀行仍然對安全性和合規性負責。

貨幣監理局已明確表示,國家銀行可以在客戶的指示下參與加密資產交易,並在適當的風險管理控制下將這些服務外包給第三方。

OCC 澄清銀行允許的加密貨幣保管活動

在解釋性信函1184中,OCC澄清國家銀行和聯邦儲蓄協會可以進行客戶指令下的加密資產的購買和拋售,只要它們根據法律協議進行。可以允許的加密功能,例如保管和執行,也可以由這些銀行外包給第三方。

這項規定是對早期OCC信件的後續,特別是1170和1183號信件。解釋性信件1170早些時候闡明了銀行提供加密資產保管的權力,包括受托和非受托,並將加密資產保管歸類爲一種新的等同於傳統銀行保管服務的形式,這些傳統服務在銀行法下早已確立。

OCC明確表示,子保管人職責可以適用於第三方,只要第三方採用嚴格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指南。

加密資產托管服務

大型金融機構在聯邦銀行監管下對加密資產托管服務有明確的路線圖,這可能包括記錄保存、資產定價、稅務報告和交易結算。涉及加密交易所的法幣和交易交易,以及代表客戶進行交易執行的銀行也可能提供便利。

OCC表示,只要銀行保證他們在安全和穩健的水平內運作,就可以僱傭次級保管人提供服務。任何第三方安排應包括適當的控制測試、監督和合規性驗證。

該框架允許銀行在不放棄監管義務的情況下擴大其服務。即使在使用第三方時,銀行仍然負責在整個資產管理週期內維護安全和法律標準。

風險管理與監管合規要求

盡管允許外包,但OCC強調了嚴格的第三方風險管理的必要性。銀行需要對加密相關活動服務提供商進行盡職調查、運營可靠性評估和定期監測。

當銀行在處理加密資產時以受托人身分提供服務時,它們必須遵守《聯邦法規》第12章第9部分或第150部分下的特定聯邦法規。這些法規涵蓋了受托活動、投資標準以及聯邦監管機構的合規指南。

OCC重申,所有加密資產托管操作都應以與國家法律和監管銀行兼容爲目標。這包括確保遵守客戶協議,並在每一步中確保整體策略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這篇文章《OCC澄清銀行可以購買、拋售客戶的加密資產並外包保管》出現在Crypto Front News上。訪問我們的網站,閱讀更多關於加密貨幣、區塊鏈技術和數字資產的有趣文章。

查看原文
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非招攬或要約,也不提供投資、稅務或法律諮詢。詳見聲明了解更多風險披露。
  • 讚賞
  • 留言
  • 分享
留言
0/400
暫無留言
交易,隨時隨地
qrCode
掃碼下載 Gate.io APP
社群列表
繁體中文
  • 简体中文
  • English
  • Tiếng Việt
  • 繁體中文
  • Español
  • Русский
  • Français (Afrique)
  • Português (Portugal)
  • Indonesia
  • 日本語
  • بالعربية
  • Українська
  • Português (Brasil)